6月17日上午,随着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王启胜局长宣布全省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执行案件专项救助款集中发放日活动开始,黑河中院组织爱辉区人民法院和嫩江市人民法院随即开展了现场发放活动。此次全市法院共为10余名困难申请执行人发放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执行案件专项救助款近40万元,缓解了困难群众的燃眉之急。在发放现场,困难申请人在当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基层代表及民政部门的见证下逐一核对信息后签字确认,领到了救急的救助款。
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执行案件专项救助款主要是用于解决部分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申请人生活特别困难的案件,本次集中发放,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法官实地排查摸底,经中院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执行案件专项救助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发放,以保证救助款项发放到需要救助的人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