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5日,黑河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向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通报全市法院依法打击破坏环境资源犯罪的相关情况,并向社会发布典型案例。黑河日报、黑河市电视台、黑河晚刊等新闻媒体记者参加了此次新闻发布会。发布会由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管理办公室主任闫海龙主持。
新闻发布会上,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一庭审判员李欣桐通报了全市法院2017年至2019年审理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案件的相关情况,并发布四起典型案例。
2017年以来,全市法院始终
坚持理念先行,把环保意识贯穿审判全过程。
突出刑事审判职能在环境保护工作中的重要作用,让“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根植内心,注入审判思维,树立和践行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的生态文明观,围绕市委提出的绿色崛起战略目标,把破坏环境资源犯罪的审判工作作为全市法院必须抓好的一项重点工作任务,全力服务保障黑河经济高质量发展,为建设生态黑河,走绿色发展之路,维护资源开发利用秩序保驾护航。
坚持重拳出击,精准打击破坏环境资源犯罪。
充分发挥法律的制裁作用,依法严惩破坏环境资源类犯罪,重点打击非法盗伐及滥伐林木、非法采矿及破坏性采矿、滥捕野生动物等涉及环境资源保护的违法犯罪案件,不断加大环境权益保护力度,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
坚持延伸审判职能,努力提升环境资源审判质效。
加强刑事审判团队对环境资源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及案例的学习,通过开展线上、线下多层次、多形式的学习培训,不断提升办案水平。为统一全市法院非法占用农用地犯罪的量刑尺度,市法院于2019年5月制定了全市法院非法占用农用地罪量刑指导意见,强化对下的指导。同时不断加强与环境资源行政执法部门的协调配合,积极参与生态环境损害修复和赔偿制度体系建设。围绕审判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环保等相关部门或机构提出司法建议,促进环境执法规范化。
坚持强化舆论宣传,让每个案件成为生动宣传示例。
我们把环保宣传作为一项基础工作,针对典型案例、社会影响大的案例,邀请社会各界群众旁听观摩,把审判法庭变成环保宣传窗口,让人们更直观地感受到破坏环境严重危害性,以及要付出得不偿失的巨大价,形成不能破坏、不敢破坏、不想破坏的观念,更加自觉地保护环境。同时,不断延伸司法触角,利用“一网两微”等新媒体平台,及时向社会发布典型案例,以案释法、就案讲法,不断增强全社会的环保意识。
2020年是污染防治攻坚战不断深入的一年,全市法院将不断增强政治责任感,以更加坚定的决心、更加有力的措施、更加扎实的工作,坚持“严”惩方针不动摇,坚持多措并举、坚持部门协同、社会共治,贯彻好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确保依法精准打击破坏环境资源犯罪,坚定不移地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