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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安市人民法院主要事迹

发布时间:2013-07-05 14:27:16


    北安法院辖区9个乡镇、6个街道办事处,42个中、省、黑河市直单位,面积7194平方公里,人口48万。编制116名,实有105名,每年审执结案件近3000件。近年来,该院被省委、省政府授予“文明单位标兵”;被省委政法委授予“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先进集体”;被省高院授予“优秀法院”、“调研工作先进集体”、“先进基层党组织”;被黑龙江社会信誉组委会授予“百姓好口碑荣誉单位”;14个部门、188人次受到各级表彰。

    一、 建一流法官队伍,树公正廉洁形象

    (一)率先垂范抓班子。一是配齐配强了领导班子;二是坚持党组学习制度,提高班子领导能力和决策水平;三是制定《党组议事规则》、《院长办公会议事规则》、《审判委员会议事规则》等制度,明确议事规则;四是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五是制定了《党组廉洁自律自我规定》,领导班子被市委确定为优秀领导集体;“五好班子”创建工作在黑河市政法系统作典型经验介绍;院长李庆友被黑河市委政法委授予“优秀领导干部”。

    (二)严格管理抓队伍。一是落实一岗双责,形成院长、副院长、庭科长层层负责的管理体制;实行院长“三包”制,即主管线业务,包干警思想、包监督;二是实行中层干部“目标考核末位淘汰制”,增强中层干部责任意识和进取意识;三是为干警建立执法、廉政、培训三个档案,作为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四是对出现错案、超审限、违法违纪人员,实行一票否决;五是制定《最低结案指标》,对达不到指标的,取消当年评优、奖金资格。该院被黑河中院授予“队伍建设先进单位”。

    (三)公正廉洁抓形象。一是开展“忠诚、为民、公正、廉洁”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培养法官的司法良知和职业道德;二是组织开展“廉政监督创新年”和“集中警示教育”活动,严格落实“五个严禁”、“四个一律”;三是院庭两级班子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四是制定了《廉政建设制度》、《八小时内外监督管理办法》、《诫勉谈话制度》等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五是召开两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座谈会,聘请8名廉政监督员、12名廉政监察员、33名人民陪审员,设举报箱和举报电话,筑牢廉政防线,连续八年“零违纪”。

    (四)强化能力抓培训。创建学习型法院,建立《学习制度》,制定《培训规划》,开展全员岗位培训和庭审观摩、法律文书评比、法警大练兵、书记员业务比赛等岗位练兵活动,开展“结对学习”和“练五功”活动;建立疑难案件研讨制度,开展群众性调研活动;组织参加上级法院业务培训,支持没有法职干警参加司法考试,开展争当“办案标兵”和“调解能手”活动,三年共129人次参加上级各类培训,在全市政法干警大比武中,总成绩名列第一;2名同志被省高院授予“办案标兵”,23名同志被黑河中院授予“调解能手”和“办案能手”, 6名干警通过司法考试。

    (五)创先争优抓典型。开展学典型、树典型活动,组织干警学习詹红荔等优秀法官事迹,树立了该院郊区法庭审判员张金龙、民二庭副庭长陈继兰等先进典型,受到各级组织重视,北安电视台、黑河日报、中院《审判动态》、省高院《龙法政工》分别进行报道,北安市委政法委、黑河中院党组下发了《关于向张金龙同志学习的决定》。该院被黑河中院授予“创先争优先进单位”。

    (六)激发干劲抓凝聚。开展文化建设和文明单位创建工作,提炼了“牢记宗旨,共铸法魂”的院训和“团结、敬业、廉洁、为民”的北安法院精神,举办“忠诚”和“ 公正、廉洁、为民”主题演讲,重温法官誓言,举办法官心理健康讲座,设立干警健身房和阅览室,成立9个文化小组,举办各种文体活动,与农垦法院、消防大队开展共建,增强了队伍的凝聚力。

    二、 创一流审判业绩,服务科学发展大局

    三年共受理一审案件5776件,审结5584件,一审案件结案率2010年为99.28%, 2011年为99.33%,2012年为99.4%;受理执行案件1306件,执结1247件,执行率95.55%。连续三年无冤假错案、无印超审限、无超期羁押、无集体访、无非正常访、无新发信访案件,在黑河市法院目标考评中连续三年名列前茅。

    (一)参与综合治理,维护稳定大局。严厉打击刑事犯罪、增强了人民群众安全感。严把案件质量关,今年上诉案件维持率达100%。成功地审理了原逊克县委副书记彭力君、地税局局长王旗明滥用职权、受贿等一批社会关注的案件。全力抓好信访工作,实行党组成员包案制,院长亲自上阵,开展“大接访、大走访、大下访”、“带案回访”活动,建立《院长接待制》、《信访通报制》、《信访责任倒查制》等长效机制;严把案件质量,加大调解力度,增强法律文书说理性,推行判后答疑,落实信访责任等措施,从源头杜绝信访案件;探索多种方法,成功化解了11起上访积案。涉诉信访被黑河中院、北安市委、市政府授予“先进集体”;开展司法服务年活动,组织法官到机关、学校、企业、社区、军营和村屯提供法律服务,成立“妇女维权合议庭”,开设妇女维权热线和青少年维权热线,举办少年审判二十年成果展,深入36家企业开展“访企业、提建议、促发展”活动;在乡村设立10个巡回审判点方便群众诉讼。

    (二)强化调解和解,促进社会和谐。坚持“调解优先”、“案结事了”原则,健全调解机制,形成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诉前调解、全程调解、随时调解、联动调解的“大调解”格局,实行“五全”调解,民商案件调撤率逐年提高,2010年70.41%,2011年76.12%,2012年85.35%;刑附民案件调解率达100%。维护民权和妇女维权工作在黑河市政法系统作典型经验介绍。建立了解决“执行难”联席会议制度,形成“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参与、各界配合、法院主办”的格局;集中开展反规避执行、清理执行积案、清理公共权力机关不执行法院裁判、清理土地年租金、残疾人就业保障金、金融债权等专项活动,强化执行和解,执行和解率为51.06%,被省委政法委授予“清理执行积案先进集体”。

    (三)服务工作大局,促进经济发展。围绕全市中心工作和难点问题,当好参谋,提供司法保障。针对道路升级和老城区改造引发的拆迁矛盾,探索了“裁执分离”的拆迁形式,大胆尝试“立案备案制”,共受理(备案)房屋征收案件236件,无一户上访,并促使3148个拆迁户达成协议,受到市委、市政府和人民群众的高度赞扬,被黑河中院作为典型经验推广,被省高院《行政审判通讯》、《龙法政工》作为典型经验转发。妥善审理涉农案件,成功调解了石泉镇永跃村87户农民土地被淹赔偿案和赵光镇北和村300多奶户索要拖欠奶款案件,保护了农民合法权益。院长率班子成员深入乡村调研扶贫,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被北安市委、市政府授予“新农村建设包扶帮建工作先进集体”。

    三、抓司法体制改革,促审判质量提高

    (一)深化审判改革。全面试行刑事量刑规范化改革;在黑河市法院系统率先实行行政非诉和诉前保全、诉讼保全、先予执行、财产刑案件归口统一由执行局执行;实行统一立案、统一排期、统一送达,提高规范化程度。

    (二)完善审判管理机制。一是实行审判流程管理,制定了《流程管理办法》和《流程管理监督处罚办法》,提高了审判效率。二是制定《超审限处罚办法》,防止超审限案件发生;三是编印了《法律文书制作规范》,统一规范了法律文书。

    (三)创新审判监督机制。一是制定了《案件质量监督评查办法》定期对审结案件进行全面评查,对重审改判案件重点评查;开展庭审、合议、法律文书“三评查”,促进案件质量提高;二是成立巡查组,对审结各类案件、流程管理系统、诉讼费收缴、立案等情况进行督导检查;三是强化责任追究,对错案和信访案件进行责任倒查;四是制定《重大、疑难和信访苗头案件事先向人大报告制度》,强化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意识;五是加强人民陪审员工作,规定陪审员参审案件最低比例,发挥陪审员重要作用。

    (四)规范内部管理机制。一是开展“正规化管理”活动,制定59项制度,形成以制度管案、管人、管事的管理体系;二加强信息化建设,完成了北安法院网和三级网络建设,被省高院授予“全省三级网建设十佳先进集体”,建立内部局域网,使审判、人事、政务全部实现信息化管理;三是严格安保工作,安装了安检门、X光安检机、远红外线报警和闭路监控系统,制定“处理突发事件预案”,保障审判工作秩序;四是制定了财务、车辆、印章、网络、卫生、值班值宿等管理制度,正规化管理工作在黑河市政法系统作典型经验介绍。

责任编辑:韩春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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