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0日,本院收到某公司起诉关某某商标侵权的诉状,请求关某某承担侵权责任,赔偿八万元人民币。黑河中院诉调对接中心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将案件委派给黑河市知识产权局的调解组织,该调解组织立即派员给双方进行了调解,最终达成了和解协议。关某某立即停止侵权,保证今后不再侵权,一次性赔偿某公司人民币三万元,并当即履行完毕。
通过该起诉调对接案件的成功办理,把可能引发的一审、二审、申请再审、执行、上访等一系列的后续衍生案件化解于无形,且快速高效,充分发挥出了多元化解矛盾纠纷的强大作用,维护了社会的稳定、减轻了双方当事人的诉累,极大地节约了司法资源。
今后,黑河中院将继续加大诉调对接工作的力度,加强与社会多元调解组织的密切配合,共同努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共同为社会的和谐稳定作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