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五大连池市发生一起抢种耕地群体性纠纷。孙吴县王某委托五市刘洪义承包土地400公顷,承包款200多万元已经交给刘洪义,实际签订承包合同200公顷。北安市史某也通过刘洪义在和平镇济民村承包了200公顷土地,并将承包费104万交给了刘洪义,但没有得到承包地。刘洪义于2013年4月16日早8点多自杀。双方因承包耕地问题于5月8日发生冲突,至一人受伤住院。五大连池市委责成市政法委、法院和公安局成立专案组,立即对该事件进行协调处理。
8日下午工作组到和平镇将孙吴的王某找到现场,了解事情经过,并听取了他们的意见。经过工作组的多方工作,王某放弃了不切实际的想法。工作组又将北安史某一方约到现场,对其纠集人员寻衅滋事的违法行为进行了批评。又听取了他们的意见,发现与孙吴王某的想法还有很大差距,工作组通过几轮细致的思想工作,使史某改变了想法,拉近了与王某解决问题的距离。工作组趁热打铁利用中午时间,将双方当事人找到场,工作组法官从对双方承包土地合同法律的性质、效力及履行能力进行了详细的分析和解释,运用丰富的法律知识和深入浅出的调解方法对双方当事人进行了耐心细致的调解,既体现了司法为民和公正司法的理念,又得到了双方当事人充分认可,工作组经过两天紧张的工作,最后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