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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保障黑河自贸试验区建设 法院在行动

  发布时间:2019-09-05 08:44:07


    为充分发挥人民法院的审判职能作用,积极服务保障中国(黑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黑河片区(以下简称“自贸试验区”)建设,创建自贸试验区国际化、市场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全面深化改革,扩大对外开放,推动黑河兴边富民、全面振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为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提供司法保障的意见》,结合审判工作实际,黑河市中级人民法院制定为中国(黑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黑河片区建设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试行)。

    一、深化思想认识,切实增强服务保障自贸试验区建设的自觉性

    1.深刻认识自贸试验区建设对法院工作的新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中央关于推动东北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建成向北开放重要窗口的要求,牢固树立科学司法理念,切实找准服务保障自贸试验区建设的着力点和突破口,紧跟深化产业结构调整,打造对俄罗斯及东北亚区域合作的中心枢纽,经过三至五年改革探索,对标国际先进规则,形成更多有国际竞争力的制度创新成果,推动经济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努力建成营商环境优良、贸易投资便利、高端产业集聚、服务体系完善、监管安全高效的高标准高质量自由贸易园区的工作方向,改进和提升法院工作,为自贸试验区建设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和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2.准确把握服务保障自贸试验区建设的方向目标。加强对自贸试验区功能定位和特殊性的认识,明确对自贸试验区国际贸易发展方式转变和功能提升的司法保障目标,积极应对围绕对俄能源资源和区位特色优势,重点发展跨境能源资源综合加工利用、绿色食品、商贸物流、旅游康养、沿边金融等产业建设,努力建设跨境产业集聚区和边境城市合作示范区,打造沿边口岸物流枢纽和中俄交流合作重要基地战略给法院工作带来的新挑战,加强对制度创新涉及法律问题的前瞻性研究,在法律框架内积极为自贸试验区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司法环境,不断增强司法新动能,为自贸试验区建设贡献法院力量。

    3.切实提升推进自贸试验区建设的司法服务和保障能力。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市委的重大决策部署上来,围绕“一带一路”建设、东北振兴等国家战略,按照率先建立符合国际化、法治化要求的跨境投资和贸易规则体系,全面发挥司法职能作用。要解放思想,改革创新,积极探索,主动研究与自贸试验区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调整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健全完善适应服务保障自贸试验区建设需要的各项工作机制,更好地服务和保障自贸试验区建设大局。依法公正审理涉自贸试验区各类纠纷,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促进创新发展,让中外当事人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二、发挥审判职能,不断提升服务保障自贸试验区建设的针对性

    4.确保自贸试验区社会和谐稳定。严厉打击破坏自贸试验区建设、滥用自贸试验区特殊市场监管条件进行的犯罪,加大对走私、逃税、骗取出口退税、非法集资、洗钱、金融诈骗等刑事犯罪的打击力度,维护自贸试验区经济秩序和社会稳定。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及时掌握自贸试验区先行先试政策及相关经济、行政法律规定的调整与变化,审慎把握罪与非罪界限,维护企业和企业家正当权益,创建安全、稳定、可预期的自贸试验区营商环境。

    5.促进自贸试验区经济有序发展。依法审理涉自贸试验区的劳动争议案件,结合物流仓储等劳动相对密集型企业特点,依法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引导自贸试验区内企业用工制度的健康发展。公正审理房屋买卖、房屋租赁等房地产案件,保护守约方合法权益,维护自贸试验区房地产秩序。妥善审理旅游、物业、餐饮、医疗、财会等服务类案件,完善自贸试验区国际贸易服务功能。

    6.支持和保障自贸试验区金融改革创新。依法审理融资租赁、商业保理、金融衍生品交易等金融类案件和国际大宗商品交易、跨境电子商务等贸易投资类案件,促进投资领域扩大开放与贸易转型升级。公正审理股权转让、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等与中外投资企业、公司有关的案件,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与风险防控机制。妥善审理自贸试验区范围内履行的借款、担保、保险、融资租赁等合同纠纷案件,平等保护合法注册经营的商业银行、财务公司、消费金融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合法权益,支持市场主体融资手段创新。

    7.加强对自贸试验区内知识产权的司法保护。推动健全知识产权司法赔偿制度,提高侵权成本,依法保护自贸试验区范围内企业个人的知识产权利益,激励与保障自主创新。促进加工贸易的转型升级,按照商标商号侵权纠纷规则标准,准确划分合法的贴牌加工行为与加工方擅自加工等非法行为。鼓励以知识产权为标的的投资行为,推动商业模式创新,鼓励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活动,促进知识产权的流转利用。合理运用民事程序中的行为保全制度,提高自贸试验区知识产权司法救济的及时性、便利性和有效性。

    8.依法支持政府在自贸试验区的职能转变。强化行政审判的监督引导作用,推动自贸试验区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政府职能转变,促进自贸试验区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通过公正审理涉及行政审批、信息公开和市场监管执法等各类行政案件,监督和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推进建立与国际高标准投资和贸易规则体系相适应的行政管理体系。统筹发挥行政审判与民事、商事审判的联动作用,为营造与自贸试验区建设要求相匹配的依法行政环境提供司法保障。

    9.加大涉自贸试验区案件的执行力度。创新执行方法,保障胜诉当事人及时实现权益,对当事人申请执行仲裁裁决的,依法审查执行。加强与自贸试验区相关职能部门的信息共享、联动协作,充分发挥执行联动成员单位的作用。完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威慑和惩戒制度,强化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效能,推动自贸试验区诚信体系建设。规范行使查封、扣押、冻结、处理涉案财物等执行措施,审慎使用罚款、拘留、限制出境等强制措施,树立良好司法形象。

    三、拓展服务领域,提升创建自贸试验区优良法治环境的主动性

    10.依法服务保障法治高效的政务环境建设。对涉及自贸试验区海关监管、涉外贸易、金融创新等重点领域的法律问题,加强调查研究,提供立法建议、政策建议。做好涉自贸试验区案件司法统计分析工作,通过发布审判白皮书、典型案例、司法建议,为自贸试验区创新发展提供司法数据和信息支撑。建立纠纷动向即时反馈机制与风险预警机制,就审判工作中发现的预警信息及时向相关部门通报。

    11.依法服务保障与国际接轨的投资环境建设。在自贸试验区范围内统一投资类案件的裁判尺度,妥善审理涉及外商投资、政府招商引资、出口退税等纠纷案件,保障投资企业合法权益。依照资本认缴制有关规定,督促股东履行出资义务,准确界定瑕疵出资责任。妥善审理自贸试验区内公司解散、清算、破产等案件,支持自贸试验区内企业开展知识产权、股权、应收账款、订单、出口退税等抵押质押融资业务创新。

    12.依法服务保障国际贸易便利创新的发展环境建设。依法支持自贸试验区口岸监管模式,创新口岸监管便利化机制,提升通关便利程度。加强离岸贸易、期货保税交割、跨境电子商务等国际贸易新业态相关法律问题研究,依法审理国际贸易结算、仓储物流、跨境融资租赁等纠纷案件,保障开放型经济创新发展。支持自贸试验区探索发展粮食、农林产品等生产要素的国际国内现货交易业务,依托各类行业协会、商会建立专业化调解组织,提高化解矛盾纠纷效果。加强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共建绿色自贸试验区。

    13.依法服务保障区域性的金融服务中心建设。妥善审理应收账款、多式联运提单等质押融资案件,支持市场主体依法开展金融创新活动。妥善审理涉金融机构跨境人民币借款、个人跨境金融产品、跨境金融资产交易等纠纷案件,全力维护金融秩序。妥善审理涉及小额贷款公司案件,依法支持财务公司、消费金融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和民营银行分支机构集聚发展。建立法院与金融监管部门常态化沟通机制,推动建立金融诉调对接平台。

    14.依法服务保障交通枢纽和基础工程建设。依法支持自贸试验区建设立体交通网络体系和打造以对俄口岸为核心的多式联运物流体系。服务“一桥一道”、天然气管道建设等重点项目,妥善审理征地拆迁、建设工程、劳动合同等矛盾纠纷,依法保障综合交通枢纽和基础设施建设顺利推进。加强对国际贸易、多式联运、跨境物流、外贸同船运输等涉及国际货物买卖合同、运输合同、信用证支付、票据贴现、货物损失等纠纷的法律研究,依法妥善审理相关案件。

    四、强化机制创新,切实提高服务保障自贸试验区建设的实效性

    15.强化组织领导保障。市法院成立自贸试验区司法服务保障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自贸试验区审判工作和配套制度建设。组建涉自贸试验区案件专业法官会议,加强审判工作指导。实行重大疑难复杂法律问题会商机制,统一裁判尺度。完善涉自贸试验区案件信息集中、风险评估、风险预警机制。开辟涉自贸试验区案件快立、快审、快结、快执“绿色通道”,提高案件质效。

    16.实行专业化审判。市法院和爱辉区法院在组建自贸试验区案件专业合议庭基础上,探索设立自贸试验区案件审判庭,争取成立自贸试验区人民法庭。按照自贸试验区建设的需要和国际化、专业化要求,选拔培养一批精通国内外法律,熟悉经济和通行投资贸易规则的专家型、复合型法官。配齐配强审判力量,集中受理涉自贸试验区案件、涉外普通民事案件等。

    17.推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推进成立黑河市诉调对接中心,设立法律服务工作室,鼓励运用仲裁、调解等多元化机制解决自贸试验区民商事纠纷。加强和改进商事仲裁裁决司法审查工作,依法鼓励和保障自贸试验区商事仲裁制度创新。高标准建设诉调对接与诉讼服务一体化的综合诉讼服务中心,提供中英俄文诉讼服务指南,开通网上诉讼服务平台。

    18.建立专家调解陪审与法律查明机制。深化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以及财政、银监、海关、工信等部门的交流合作,选聘专业人员担任调解员、人民陪审员,完善知识产权、贸易金融、信息技术等领域专家调解、陪审机制。建立与驻外使领馆、涉外律师事务所、跨国公司的法律查明合作机制,拓展法律查明渠道,提升适用国际惯例、准据国法律审理案件的能力。

    19.完善司法协同合作。推动与自贸试验区管理部门、相关单位信息共享与行动协同机制,共建自贸试验区矛盾纠纷大数据平台。探索实行企业工商登记注册约定送达和行政处罚信息关联司法送达机制,着力破解自贸试验区企业集群注册、区内注册区外经营等带来的送达难问题。加强同其他自贸试验区所在地法院的交流与协助,开展人才互派、改革创新经验优先复制等合作。

    20.打造服务自贸试验区的“黑河法院品牌”。积极探索、适时总结服务自贸试验区建设的法治保障经验,评估自贸试验区司法服务效果,分析研判有关问题。创新品牌输出,力争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模式,努力打造有分量、有影响的“黑河法院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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