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吴法院在畅通纠纷解决渠道上大胆探索,坚持立足县情、合理借鉴、改革创新,完善具有孙吴特色的多元化纠纷的“五原则”工作法,通过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设,引导当事人选择适当的纠纷解决方式,实现和解、调解与诉讼有机衔接、相互协调。2019年7月成功调解案件35件,其中继承纠纷案件25件,物业服务合同纠纷5件,民间借贷5件。日前,诉前调解室运用此法,成功调结了1起民间借贷案件,涉案标的额为65.57万元,当事人为此连连点赞。
快来看看都是什么吧!
政治站位法——领导核心原则。将司法为民提档升级,发挥院党组总揽全局、协调推进的职能作用,定期召开会议,听取工作汇报,分析矛盾纠纷发展态势和规律特点,协调解决机制建设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为诉调对接工作机制提供必要的组织保障,赋予这项工作以更强的生命力。
协同作战法——指导配合原则。在诉调对接工作中,各庭室和团队倾力配合,发挥自己的优势,为调解提供便利,及时化解各种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当事人为主法——尊重自愿原则。在积极引导当事人选择调解方式的基础上,充分尊重他们的选择权,对于诉前调解不成的简单案件,调解严格遵守当事人自愿原则,不得强迫接受调解。事实求是法——从实际出发原则。注重维护当事人的诉权,建立顺畅的衔接通道,便利当事人由调转审。由诉前调解程序转入速裁程序,由速裁法官开庭审理,保证案件及时立案,及时开庭,快审快结。
提前介入法——突出重点原则。将工作重点放在小型的、证据充分的、易调解的经济、遗产、物业、供热、土地等纠纷的化解上,先行化解一批诉前案件,这样既锻炼了专职调解团队业务素质,又树立了人民调解员做好调解工作的信心,真正实现社会矛盾化解在庭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