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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吴法院:从严从实 抓早抓小 执纪问责再出新规

发布时间:2019-08-08 10:18:00


    为深入落实全市党建会议精神,强化意识形态工作,坚持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通过群众提、上级点、自己找的方式,对照问题抓整改,针对中院纪检组提出的五个方面问题,制定新规定,从严管理,不断推进监督执纪问责向纵深发展。

    举措一:从严抓考勤,整顿会风会纪。全院干警严格考勤,每半个月公布出勤情况一次,每个月通报处分一次,规定一个月内迟到、早退、未考勤干警一次通报批评、二次诫勉谈话、三次取消评优资格(合同工解除合同)。严格执行会议签到制度,办公室通知部门为第一责任人,要将参会人员落实到人头,参会干警务必提前十分钟进入会场并签到。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参会的,自行安排接替人员参会。

    举措二:严抓审务督察,解决队伍存在问题,立查立改。制定督察方案,常规督查每季一次,专项督查随时进行,督查内容包括各项制度的落实,干警脱岗、聚集聊天、环境卫生等情况。

    举措三:严抓执纪问责,强化规矩意识。严格执行“一岗双责”,对违纪干警“零容忍”,对破坏营商环境的行为“零容忍”,不断净化司法环境,确保司法公正。充分利用诫勉谈话,指出苗头性、倾向性错误,抓早抓小,切实做到早发现、早查摆、早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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