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涉农金融债权安全,推动和保障我市涉农经济和地方金融企业快速健康发展,黑河市中级人民法院从3月份开始,开展为期半年的集中清理以农村商业银行等涉农地方金融机构(以下简称“农合机构”)为申请执行人的执行积案专项活动。4月28日全省集中清理农合机构执行积案专项活动视频会议结束后,中院结合工作实际,贯彻落实会议精神,推进集中清理积案活动。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中院成立由党组成员、副院长陈文华任组长,党组成员、执行局长王淑华任副组长的集中清理积案活动领导小组。制定活动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和工作要求。陈文华副院长先后两次主持召开专题会议,与黑河农村商业银行有关负责人共同研究部署工作,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中院印发《关于推进执行积案专项清理活动的通知》,从加大案件执行力度,提高办案效率,加大宣传力度等方面提出工作要求。各县(市)区法院也分别成立集中清理积案活动领导组织,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提供必要的组织保障,与农合机构紧密配合,扎实开展集中清理积案活动。
二是强化工作措施。北安法院采取“四查”执行措施,即查存款、查土地、查车辆、查房产,目前已对2处抵押房产进行查封,有3件案件有望近期达成和解协议。五大连池法院加大执行力度,共回收到位现金18.34万元。嫩江法院在被执行人没有履行能力的情况下,依法查封被执行人到期债权。孙吴法院采取分片包案,深入村屯,共执结案件11件,回收到位现金10.26万元。爱辉区法院为保证及时回收金融债权,对被执行人工资冻结后,采取先行垫付的办法执结案件。逊克法院在抓积案清理同时,与信用社沟通联系,对新收涉农合机构案件,采取制发支付令的形式,简化办案程序,提高办案效率。
三是加大督导力度。充分发挥执行统管机制作用,统一调动、统一指挥、统一协调全市法院执行力量,上下联动、齐心协力做好执行积案专项清理工作。对标的大、影响大、难度大的个案,采取挂牌督办的方式进行重点督办,及时执结重大疑难案件。对当地法院执行确有困难的案件,由中院执行局指定执行、交叉执行。5月7日-10日,中院执行局、立案庭共同组成督导组,深入基层带案督办。督导组每到一地,逐案听取情况汇报,分析积案未结原因,落实具体的执行方案。邀请当地信用社有关负责人召开协调会议,听取信用社意见建议,共同研究推进措施。截止5月15日,全市法院共执结案件13件,结案标的86.0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