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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环境日】充分发挥审判职能 守护黑河绿水青山

  发布时间:2019-06-10 10:01:36





    2019年6月5日,时值世界环境保护日,黑河市两级法院积极响应省法院号召,参与保护环境宣传工作,高度重视环境公益诉讼案件的审理工作,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守护黑河绿水青山。

    “不忘初心,方得始终”--把环保意识注入审判思维。

    实践中,我们要将环保意识与职能意识和大局意识结合,突出法院工作在环境防护中的民行调判、刑事打击、法律参谋的重要作用,让“金山银山不如绿水青山”的理念根植内心,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环境资源保护意识。

    “重拳出击,精准发力” --把破坏环境交给法律制裁。

    我们将充分发挥法律的制裁作用,依法严惩重度污染环境、破坏环境资源类犯罪,严厉打击环境监管失职犯罪,妥善审理涉及环境污染的侵权责任纠纷案件,联合环境资源行政执法部门,重拳出击,形成合力,做好环境资源专项监督工作。

    “制度保障、打造专业”—让每个案件经得起历史检验。

    我们以用制度规范行为,为各类涉及环境保护的案件开辟绿色通道,快速登记立案,及时分案到庭,从严的同时更要从快。

    “延伸服务、刚柔并济”—让每一次宣传都能深入人心。

    我们定期开展环境保护方面的普法宣传工作,用案件说话、让案例鲜活。

    黑河中院与爱辉区法院联合在黑河市爱辉区步行街开展宣传活动,活动中共向群众发放宣传资料300余份,解答和宣传环境公益诉讼法律知识30余次。

    逊克法院干警走进逊克县上道干村开展宣传环境保护工作。活动现场,逊克县人民法院干警悬挂横幅并向来往的村民发放宣传单,为群众讲解宣传单内容。

    嫩江法院组织干警来到县邮政大厦、江畔广场等人口密集场所,深入开展世界环境日法治宣传活动。干警积极向过往群众发放宣传单、宣传手册等资料,呼吁辖区群众从身边小事做起,树立环境保护意识,增强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了解和学习。

    孙吴法院干警通过悬挂横幅、发放传单、为群众讲解环境保护法律知识、公民破坏环境的法律责任等方式,引导广大群众提高环保意识,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五大连池市法院在海丽维广场组织开展“6·5”环境日宣传活动,通过悬挂“保护环境,利国利民”“严禁一切破坏坏境的行为”内容的条幅,向市民分发保护环境倡议书,与五大连池市环保局一同向市民宣传保护环境的重要意义以及破坏生态行为人的民事、行政、刑事责任。

    北安法院民一庭干警围绕“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的主题,结合环保法律知识进行了宣传,向群众发放“低碳环保倡议书”宣传单,以“面对面”的普法形式讲解与环保相关的法律法规。

    黑河两级法院一直用更加饱满的热情,更加专业的态度,充分发挥自身职能作用,坚持问题导向,不断创新工作方式,为绿色黑河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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