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为进一步加强审判职能,更好的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2019年5月7日,组织全体干警学习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印发的《关于办理恶势力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关于办理“套路贷”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关于办理黑恶势力刑事案件中财产处置若干问题的意见》《关于办理实施“软暴力”的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等4个意见。“四个意见”为精准打击涉黑涉恶案件明确了执法标准,宽严有据,罚当其罪,切实完善了专项斗争向纵深推进的法律政策保障。
会上,党组书记、院长薛文结合我院办理的恶势力案件,主持学习并讲解了“四个意见”的含义、具体规定,特别讲解了恶势力、恶势力犯罪集团的认定标准,“套路贷”的常见犯罪手法和“软暴力”的表现形式。要求我院干警认真学习,领会精神,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为下一步涉黑涉恶案件的审理打下坚实的理论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