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河市中级人民法院
作者:周峰强 发布时间:2019-05-08 16:31:31
本院定于二〇一九年五月二十一日十四时在黑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法庭公开审理郭海艳与胡宗宝及原审被告王昌新保证合同纠纷一案。特此公告。二〇一九年五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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