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河市中级人民法院
作者:周峰强 发布时间:2019-05-08 16:27:12
本院定于二〇一九年五月十三日十四时十五分在黑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法庭公开审理徐子林与黑河市第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黑河市正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姜航、梁新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特此公告。二〇一九年五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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