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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河市法院系统公务员招考面试人选资格确认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5-06 14:26:36


    根据《黑龙江省2013年度考试录用各级机关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公告》的规定,为做好黑河市法院系统考生现场资格审查确认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现场资格审查确认人员范围

    通过网上报名报考北安市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文秘、财会;五大连池人民法院文秘;孙吴县人民法院计算机管理;逊克县人民法院计算机管理、文秘7个职位,并在笔试结束后进入面试资格(1:3比例),且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本次公务员招考公共科目最低合格分数线以折合前分数为标准: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与申论成绩之和不低于80分,且此两科单独成绩均不低于35分)。

    2、现场资格审查确认时间:

    时间:2013年5月8日(8:40-11:10)。

    地点:黑河市中级人民法院侧楼审判庭(通江路111号)。

    3、现场资格审查确认的要求

    现场资格确认必须由考生本人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查确认,不得由他人代替,不得有其他人员陪同。

    考生需提供以下相关证件材料:

    1、与网上报名一致的一寸彩色照片一张

    2、笔试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与网上报名一致的学历、学位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013年毕业生需提供所在院校盖章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包括院系、专业、入学和毕业时间、学历、是否为统招及拟授学位等内容)。

    5、招考条件要求“具有2年工作经历”的,考生应提供工作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材料内容包括工作起止年月、工作岗位、工作内容等(加盖公章)。

    4、资格确认注意事项

    1、考生必须本人到现场进行资格确认。

    2、考生携带的证件和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取消参加面试的资格。

    3、逾期不参加资格确认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取消面试资格。

    4、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其它不符合招考条件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取消该考生参加面试的资格,可视情况依次进行递补。

    联系人:干部科科长 李蕊良

    电  话:0456-8294089,18604568281

    进入资格审查人员名单:

    姓名 部门代码 职位代码 报考单位

    高峰 201811 01 北安市人民法院

    于瑞娟 201811 01 北安市人民法院

    武凤丹 201811 01 北安市人民法院

    张萌 201811 02 北安市人民法院

    韩天宇 201811 02 北安市人民法院

    马慧慧 201811 02 北安市人民法院

    李欣桐 201811 03 北安市人民法院

    王兴友 201811 03 北安市人民法院

    冯涛 201811 03 北安市人民法院

    刘沛林 201811 03 北安市人民法院

    冯浩然 201811 03 北安市人民法院

    刘海洋 201811 03 北安市人民法院

    郭宋 201811 03 北安市人民法院

    刘亮 201811 03 北安市人民法院

    高明峰 201811 03 北安市人民法院

    王翥 201811 03 北安市人民法院

    史广全 201811 03 北安市人民法院

    韩文赫 201811 03 北安市人民法院

    孙超宇 201812 01 五大连池市人民法院

    何罡 201812 01 五大连池市人民法院

    刘艳 201812 01 五大连池市人民法院

    王绪鹤 201813 01 逊克县人民法院

    宋明月 201813 01 逊克县人民法院

    刘敏 201813 01 逊克县人民法院

    付琳琳 201813 02 逊克县人民法院

    张磊 201813 02 逊克县人民法院

    梁玉惠 201813 02 逊克县人民法院

    孟飞 201814 01 孙吴县人民法院

    高莹 201814 01 孙吴县人民法院

    李坤桐 201814 01 孙吴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韩春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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