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院领导带头示范作用,全力攻克重大疑难执行案件,9月17日,嫩江县法院院长吴限深入执行一线,成功执结一起租赁合同纠纷案件。
2017年6月,原告沈阳军区某房地产管理处诉至法院,要求解除与被告王某的租赁合同,并将1700余平方米房屋返还给原告,法院经审理依法支持了原告的诉讼请求。因王某迟迟未履行交付义务,沈阳军区某房地产管理处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由于该案涉及房屋数量较多且双方争议较大,综合考虑多方因素后,决定由院长吴限亲自办理。
承办案件之初,吴限仔细调阅了相关法律文书,梳理双方争议焦点,明确案件执行思路。经前期充分准备后,吴限亲赴现场查看房屋情况,同时约谈被执行人王某,要求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义务,并就其提出的相关问题逐项予以释明。经过不懈努力,王某最终同意交付房屋。7月20日,王某将825.62平方米房屋交付申请人,双方约定其余房屋于9月15日前交付完毕。9月17日下午,吴限同执行局长陈金龙再次来到执行现场,敦促王某加快清理物品进度,并同申请人沈阳军区某房地产管理处负责人对房屋逐一进行清点,当场将1700余平米房屋全部交付申请人,至此该案得以顺利执结。
自执行攻坚战开展以来,嫩江县法院严格落实“一把手”工程,全面推进院领导办案。在院领导的影响和带动下,极大地鼓舞和激发了执行干警的工作热情,案件质效明显提升,同时也提高了人民群众的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