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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河市中级人民法院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工作第一阶段结束

  发布时间:2012-11-29 13:11:19


    按照中央纪委、监察部《关于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的指导意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全面推进人民法院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的指导意见》、《全省2012-2013年度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方案》、黑河市纪委的部署和要求,黑河市中级人民法院廉政风险防控第一阶段工作于2012年10月20日正式启动。黑河中院制订了《黑河市2012-2013年度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方案》,在黑河中院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动员部署阶段已经顺利结束。

    一、基本情况和主要做法

    1、加强领导,行动迅速。黑河中级人民法院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实施方案下发后,中院就对贯彻落实会议精神进行了安排部署,提出了不要等、先行一步做好前期准备工作的明确要求,迅速拉开了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序幕。

    一是领导重视,组织到位。10月25日,学习传达了《黑河市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实施方案》,起草了《黑河市中级人民法院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了廉政风险防控领导小组,建立了比较顺畅的工作运行环节,形成了第一责任人亲自抓、主管领导重点抓的工作格局。建立了领导带头,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制。

    二是落实要求,全面动员。黑河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了动员大会。会议传达了各级法院和市委领导关于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讲话,学习宣读了《黑河市中级人民法院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方案》,邱院长作了动员讲话。并对单位党委领导班子参加活动做出了总体安排,对正确把握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开展工作提出了明确而具体的要求,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全面展开。

    三是细化安排,强力推进。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坚持各项工作责任到人,建设工作安排到日,每个环节落实到位,确保各项工作不间断、不跑粗,力求取得实际效果。印发了第一阶段工作安排日程表,对时间、参加人员、工作内容及要求等都做出了明确规定。单位以不同形式开展了专题辅导、座谈讨论。

    截止到2012年10月30日,编发了1期简报,发挥了舆论的导向作用,营造了浓厚的学习氛围,使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按部就班地进行,有条不紊地推进,达到了全方位覆盖。

    2、主题突出,职责明确。有针对性开展了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突出工作主题,丰富工作内容,明确职责分工。

    3、领导带头,指导到位。坚持高标准、高质量,注重领导干部的示范带头作用。领导班子成员,以普通党员干部身份参加活动,带头参加学习,带头讲课辅导,带头查找廉政风险,带头强化廉政意识,带头制定和落实整改措施,严格履行“一岗双责”。

    4、广泛宣传,氛围浓厚。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网络等媒体信息量大、覆盖面广、感染力强的优势,通过开设专栏、悬挂标语和条幅,进行动态报导。

    二、取得的主要成效

    1、党员干部廉政风险防控意识得到进一步强化。通过对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相关内容的学习了解,使参加人员,特别是党员干部反腐倡廉的思想意识有明显提高,对 “廉政风险防控”的重要性更加透彻,进一步认识到了工作中有底线、更有高压线、绝不能触碰。提高了对廉政风险预警和防控的认识,增强了预防腐败的针对性和主动性,引导党员干部不断强化责任意识、风险意识、自律意识。

    2、广大干警思想意识得到进一步提高。党员干部进一步树立正确的用权观念和从政理念,时刻以《廉政准则》和制度约束自己,一心一意为职工多服务、服好务,实现“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3、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氛围初步形成。通过广泛动员、专题辅导、座谈讨论、走访调研、舆论宣传等多种形式的教育引导,领导干部带动普通群众、机关带动基层,广大党员干部的注意力集中到了廉政问题上,提高了对廉政风险防范的关注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被提到一个崭新高度,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气氛日渐浓厚,营造了良好的廉政风险防控舆论氛围。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有个别同志对这项工作认识不足,有一种与己无关的想法,工作缺乏主动性。二是党员干部对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大讨论还不够广泛、基层调研不够深入,存在概念化、口号式的现象,还没有充分重视本单位存在的廉政风险。今后,要在下一个阶段克服和改进工作。

责任编辑:韩春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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