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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后开摩托兜风 危险驾驶获刑

  发布时间:2017-11-28 15:53:10


    酒精会使人神经麻痹,变得迟钝,驾车无法正确判断距离和速度,更容易发生交通事故。日前,嫩江县嫩江镇一男子因醉酒驾驶摩托车肇事,被嫩江县人民法院以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二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

    2017年9月9日21时许,被告人张某某醉酒驾驶无牌照两轮摩托车,在嫩江县嫩江镇军民路上闲逛,与李某某驾驶的两轮电动车相撞,引发交通事故。经检测,被告人张某某的血液乙醇含量为161.43mg/100ml。经嫩江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认定,张某某承担此起事故的全部责任。

    嫩江县法院认为,被告人张某某醉酒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被告人张某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从轻处罚,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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