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河市中级人民法院
作者:鲍玉东 发布时间:2017-09-28 16:48:00
本院定于二〇一七年十月十一日十四时十分在黑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法庭公开审理张永伟、宫艳娟与于淑珍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特此公告。二〇一七年九月二十八日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