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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巧调解 速断离婚案

  发布时间:2017-09-01 14:47:53



    近日,五大连池法院审判员曲桂林调解一起棘手的离婚案。在法律无明文规定的情况下,以调解方式公正审结了该案,感动了双方当事人,原告自行选择了“净身出户”,被告送来了锦旗一面,上面赫然写了“公正执法,一身正气,勤政为民,两袖清风”。

    事情原来是这样的:原告王某某以经常争吵为由要求与被告张某某离婚并要求平均分割32万元夫妻共同财产,同意每月支付抚养费800元。被告不同意离婚,同时以原告与第三者互通微信发的本人不雅视频为由,不同意原告分割财产。同时双方父母也参与进来,互相谩骂、斗殴,一时矛盾激化。被告张某某扬言要把原告王某某发的不雅视频公布于众。这样,该案涉及到公民的隐私问题,如不能及时公正处理可能会导致矛盾进一步升级,发生新的侵权案件,严重的可能涉及犯罪,既影响到其女儿的身心健康成长,又给社会带来不安定的隐患。可承办案件法官面临的是当前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有第三者不应该分割财产,但从保护妇女合法权益角度出发,原告又应该适当分割财产,发不雅视频不能作为分割财产的依据。承办案件法官面对法律规定的空白与现实矛盾的冲突。承办法官没有畏缩,在已吃透案情的情况下,并没有运用“自由裁量权”一判了之。而是运用调解技术,从伦理到家庭、到社会、到法律的角度对双方当事人进行了耐心的疏导,指出了利害关系所在,依法不公开开庭调解了此案,深深的打动了双方当事人及亲属。最终,原告放弃了财产分割权“净身出户”,子女随被告生活,原告王某某不支付抚养费,抚养费被告自理,夫妻共同财产归被告所有。

    这样一起非常棘手的离婚案件得到了公平处理。既对双方的诉争进行了平衡,也体现了保护妇女合法权益;同时,被告张某某也谅解了原告,表示自愿承担抚育费。此案较好的体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真正让人民群众体验到了人民法院的“公平、正义”,有利的促进了社会的和谐稳定,体现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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