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黑河中院组织召开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工作动员会,中院党组成员、市纪委第22派驻纪检组副组长闫永恒在会上强调,全体干警要深入学习各级反腐倡廉工作会议精神,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在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的基础上,结合审判工作实际,着重抓好党员干部思想道德教育、岗位廉洁行为规范教育、廉政风险防控教育和法纪教育,提高廉洁风险意识。要求各部门根据职责梳理岗位职权,按照岗位设置、岗位职责、岗位流程的特点,在规范权力运行工作的基础上,通过自己找、领导提、群众帮、集体定等多种形式,认真查找岗位职责、业务流程、制度机制等方面存在或潜在的风险点。针对排查出来的廉政风险点进行分析研究,明确责任人,制定防控措施。
黑河市中级人民法院始终坚持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与惩治、预防体系建设相结合、同推进,采取教育引导、排查风险、落实防控安排等措施,积极稳妥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