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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挥职能 落实责任 从严管理 嫩江法院强化督察通报工作制度

  发布时间:2017-06-22 09:41:11


    为充分发挥综合职能部门监督职能,将“一岗双责”落到实处,坚持问题导向,依靠制度管人、管事、管案,从制度机制建设角度抓从严治院、从严管理,6月21日,嫩江法院党组会议研究通过了新修订的《嫩江县人民法院督察通报制度》。

    嫩江法院督察通报分为队伍建设和审判管理两大类。队伍建设督察通报中将政工科、研究室、办公室、监察室、督察室、信访办列为督促督办责任部门,对全院的会议活动参加情况、庭审直播完成情况、案例信息论文撰写情况、卷宗扫描归档情况、机关安全保卫情况、工作纪律作风情况、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情况、来信来访情况等六大类19项具体内容进行了详细的规定,全方位覆盖了全院的队伍建设工作。审判管理督察通报以审判管理办公室为责任部门,对于更审改判、数字法院冻结、综合结案率、当庭裁判率等17项重点审判业务指标进行细化,每月定期制发,对未完成任务的直接通报到人。同时对督察通报的审批、用印、发放、备案进行了细致的规定,并将通报结果纳入年终绩效考评,成为评先选优、晋职晋级、年度考核的重要参考依据。

    此项制度的完善,能够极大的提升综合行政部门监督职能作用的发挥,层层传导压力,层层分解任务,层层落实责任,促进全院整体工作得到有效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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