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安法院石泉法庭抓住春耕矛盾纠纷突出的特殊季节,搞好矛盾排查,使大量矛盾纠纷和群体性事件通过诉前调解得以解决的基础上,把涉及到春耕生产案件的执行作为重点,日前该法庭成功执结一起土地侵权纠纷案,确保了农民春耕生产的顺利进行。
2016年年末,石泉法庭审结一起土地承包经营权侵权纠纷案,判决被告齐某将侵占的1.16亩土地交付给原告赵某家庭承包经营户,判决后,被告齐某未自动履行。春耕在即,原告赵某家庭承包经营户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为确保春耕生产,石泉法庭接到申请第一时间立案后,立即深入村屯,采取执行措施开展执行工作。在经释法析理后被执行人齐某仍不同意自动履行的情况下,法庭执行人员会同村委会果断进行强制执行,在进行土地测量的同时,执行人员继续做被执行人的工作,在执行压力下被执行人最终同意经实际测量后将土地交付申请人耕种。该执行案件当日受理当日成功执结切实保障了申请人春播生产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