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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河中院民一庭在北安法院召开座谈会

  发布时间:2017-05-04 15:21:19


    4月21日,黑河中院民一庭在北安法院召开了民事审判工作座谈会。黑河中院民一庭、北安法院民一庭、各人民法庭负责人及部分从事民事审判工作人员参加会议。黑河中院民一庭庭长刘红梅主持会议,并就当前民事审判工作的情况、存在的问题和如何更好的促进民事审判工作改革,维护公平正义以及民事审判工作如何更好的地为经济建设大局服务作发言。与会人员陆续发言,介绍了司法改革以来的民事审判工作情况,交流了审判工作经验,讨论了当前民事审判工作中的问题,重点讨论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侵权责任纠纷、劳动争议纠纷、民事诉讼案由等相关问题;研究了如何在新的形式下充分发挥民事审判工作的职能作用,更好地为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大局服务的问题。

    会议强调:一要正确认识民事审判工作的重要作用,增强为经济建设大局服务的自觉性。多年以来,我们坚持民事审判工作为改革和经济建设服务的指导思想。在新的形势下,我们应提高认识,更自觉地为加快现代化建设服务,进一步强化服务观念。二要坚持司法为民,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在民事审判工作中,进一步正确适用法律,确保案件质量,目的就是要最大程度的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坚决不办“人情案”、“关系案”,要抵制地方保护主义和部门保护主义,维护法律尊严,把案件办的既快又好,就是最好的公平正义。三要进一步适应审判方式改革,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要不断探索新途径,进一步改进审判方式,我们在实践中找到了新的做法,增强了案件审理的透明度,又有利于提高办案质量,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果。四要在办案中加强调查研究,进一步认真总结经验。要一面做好案件审理,一面做好调查研究,要理论联系实际,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和规律,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对于成功的审判经验,要及时的交流和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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