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日,黑河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党组会,正式成立法官权益保障委员会。
黑河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权益保障委员会是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人民法院落实<保护司法人员依法履行法定职责规定>的实施办法>的通知》文件要求设立,由中院相关领导、部门负责人和法官代表共15人组成,中院党组书记、院长曲民担任委员会主任,党组副书记、副院长邱胜林担任委员会副主任。
会后,黑河市中级人民法院正式印发文件,要求辖区各基层法院也成立各自的法官权益保障委员会,与上级法院做好对口衔接,形成法院干警权益保障上下联动机制,更好地维护干警合法权益,中院法官权益保障委员会将监督指导辖区基层法院权益保障委员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