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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信访工作方法 推进信访积案化解

黑河中院召开首起信访案件听证会

发布时间:2017-04-17 16:33:04


    年初,黑河中院将2017年确定为全市法院“信访积案化解年”,目的就是要适应当前信访工作新形势,创新信访工作制度机制,改进信访工作方式方法,大幅减少信访积案存量,为迎接党的十九大召开,为全市创造优良经济发展环境,做出应有的贡献。为此,在曲民院长的亲自过问下,中院制定了《关于接待处置信访事项管理办法》,从“三到位一处理”的信访工作原则出发,在系统内部严格区分接待、分流、处置及化解、稳控、打击等程序分工,逐级逐案压实信访责任,逐步推进信访案件的实质性化解。

    日前,在市委副书记、市长谢宝禄召开的案件协调会上,曲民院长又以孔某信访案为例表态,要高度重视信访人员诉求,积极主动为党委政府分忧,勇于通过创新方法,推进信访措施落实。3月31日,按照曲民院长指示要求,通过多方协调沟通,中院召开了孔某信访案件听证会,邀请市人大、政协、纪委、政法委、检察、公安、信访局、市律师协会等部门的同志共同参与,让当事人的所有诉求和想法,全面充分地表达在听证席上;让参与听证的监督协作机关和社会各界,全面充分地了解案件事实及法理依据;让两级法院认证案件事实和适用法律的司法程序,全面充分地展示在当事人和社会各界面前,赢得当事人的理解,赢得社会各界的赞许。

    中院要求,从现在起,力争在较短的时间内,逐一梳理信访积案,严格按照“三到位一处理”的信访工作原则办事,确认有理的要早解决、快解决,严禁拖、靠;无理的要教育、要感化,工作到家;生活确有困难的要找出路、想办法,帮扶到位。但是,对无理且缠访、闹访构成犯罪的,要及时收集固定证据,惩治一批,震慑一批,彻底整肃信访工作环境。

    现将中院孔某信访案听证会情况印发各院、各部门,希望引起各院、各部门重视、警省,学习借鉴此作法,推进工作落实,开创全市法院信访工作新局面。

    3月31日14时,中院召开孔维国涉诉信访案件听证会。听证会由中院副院长付艳担任审判长,组成信访听证合议庭。爱辉区院、嫩江县院3起审理一审案件的主审法官,中院二审、再审该案件的合议庭组成人员,信访人孔维国及其委托代理人孔维国的父亲孔德成,共13人出席听证。同时,听证会邀请了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吴全刚、市人大常委会信访办主任谢庆军,市政协、市纪委、市委政法委、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信访局、市律师协会相关负责同志参与听证,让社会各界了解当事人信访诉求,监督听证情况,推进审判公开。

    听证会首先听取了孔维国、孔德成关于3起案件的14项基本诉求。当事人孔维国信访案件主要纠纷是,在孔维国诉黑河市恒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诉黑河市关鸟河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劳动合同纠纷两起案件中,请求确认解除劳动关系协议无效,被生效裁判文书驳回诉讼请求;在孔维国诉黑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不予行政赔偿案件中,请求国家行政赔偿2,581,755.60元,亦被生效裁判文书驳回。听证会上,相关案件裁判法院的主审法官,从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判决结果、程序引导等方面,逐一进行了释明阐示。听证会持续进行了两小时三十分钟,听证合议庭经合议认为,关于孔维国与黑河市恒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案,孔维国要求启动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本案已不符合法律规定,但本着对当事人负责的原则,组织人员对该案件进行再复查,并及时告知复查结果;关于孔维国与黑河关鸟河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劳动合同纠纷一案,孔德成要求与省法院接谈,中院将汇总其诉求情况及时协调上报省法院;关于孔维国与黑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不予行政赔偿一案,因省法院已作出驳回孔维国申诉裁定,建议孔维国到检察机关申请法律监督,通过合法的途径解决诉求。

    听证会结束后,中院召开该起信访案件的听证座谈会,就信访人反映的诉求、裁判的依据理由、案件处理结果,与相关部门负责人进行广泛深入的探讨交流。与会同志充分肯定了听证会的作用和效果。一是起到了充分沟通的作用。信访当事人与参与案件裁判法官面对面,与多次信访的相关部门面对面,让司法裁判直面社会各界监督。二是起到了集中合力抓信访的实效。中院党组高度重视,十余名办案法官同时面对信访当事人,对信访诉求进行全面充分解答,让当事人知悉法院的真情投入,让社会各界了解法院的良苦用心。特别是社会各界的监督支持,也进一步增强了法院化解信访工作难题的决心和信心。三是拓展了处理信访工作方法,为正确处理信访积案,深入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奠定了坚实基础。

文章出处:信访办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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