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瘾君子非法持有毒品被判刑

发布时间:2015-11-02 11:07:50


    毒品危害大,自己吸食毒品不仅危害身体,还会因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法而被行政拘留、罚款,如果持有的毒品过量,就会触犯刑法,被判处刑罚。日前,爱辉区人民法院以非法持有毒品罪,判处被告人谭某有期徒刑两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

    2014年7月至8月期间,被告人谭某在黑河市客运站与张某结识,二人在聊天过程中,谭某得知张某处有甲基苯丙胺(冰毒)欲出售,后谭某将张某的联系方式留存。2015年2月8日,谭某通过电话联系张某欲购买冰毒10克用于吸食,二人并约定每克的价格为人民币200元,张某通过快递方式邮寄冰毒。当日,谭某向张某提供的收款账号先行汇入购买冰毒的1000元,二人并约定待谭某收到冰毒后再向张某支付余款。后谭某将自己的家庭住址及收货人姓名告知张某,张某随后将通过快递邮寄出的装有冰毒的快递单号告知谭某。2月13日15时许,谭某通过互联网查询到装有冰毒的快递已到达黑河,便以自己没有身份证为由,让李某、鲁某去某快递公司帮其代取,并未告知二人快递内装有冰毒。李某、鲁某在该快递公司取邮包时被公安机关抓获,并在邮包内查获一袋白色晶体净重49.59克。经鉴定:白色晶体中检出甲基苯丙胺成分。

    当天,被告人谭某在市区一家属楼内被公安机关抓获。对谭某的尿样使用甲基安非他明检测,呈阳性。

文章出处:爱辉区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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