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天理、公理亦或法理,总之都是在追求“真理”,即探求“事实真相”。人们现实的烦扰纠纷大多源于已经发生的“事实”,但正如古希腊哲学家赫拉克利特所说,“人不可能两次踏入同一条河流”。“事实”一经发生,“真相”将永难再现,除非时光能够倒流。
在历史长河中,人类追求“事实真相”的努力是一个漫长而艰辛的过程。“法”字中国古代写作“灋”。其中的“廌”是传说中远古时代的一种神兽,“见人斗则触不直者,见人论则咋(咬)不正者”。传说皋陶为士(大法官)时,养一叫“獬豸”的神兽,神兽头长一个犄角,又名“独角兽”。皋陶让神兽参与审判,触不直者,然后按神兽意志,正平天下罪恶,民各伏得其实。因“獬豸”神兽能辩是非曲直,亦成为中国法律公平正义之象征。这只是人之初的神明(巫术)裁判,其实只不过是一个程序正义的设计而已。
伴随着现代文明的演进,现代司法终于跨出了艰难的一步——程序正义优先。所谓程序正义就是“看得见的正义”,实质上是指裁判过程的公平、法律程序的正当。既然“真相”永难再现,我们只能退而求其次,遇事先定规则。这里分享一个司法领域“两小儿分蛋糕”的故事,讲的是兄弟两人分一块蛋糕。由于担心谁来切都会给自己多切一些,因而两人为如何公平地分蛋糕而争执不下。这时,妈妈出了一个主意:让一个人切,另一个人先挑。这样分蛋糕的公平问题就解决了。由此看出,只有合理的规则才能实现公平。同样如此,要妥善解决涉及千家万户、不同群体错综复杂的利益关系,只能“游戏规则”优先,程序正义优先。
如果说未来的未知激发了人类探索的灵感,那么失去的“真相”则更加让人类困扰而无奈。屈原说“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如果形容裁判的“路之难”,不仅指前方的路,更指来时的路。司法,是现代文明中还原“真相”、走好“回头路”的最佳选择。
既然选择司法,就应笃信司法。尊重程序就是尊重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