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河市中级人民法院积极践行司法便民“七项承诺”,法官在办案中主动深入到群众中,听民意,解民忧,坚持走好“最后一公里”,通过与群众面对面交流,心与心沟通,两天时间审结两起二审民事案件,妥善化解矛盾纠纷,实现了“案结事了”。
6月19日,中院民一庭法官来到五大连池市,对上诉人某单位与被上诉人符某某、被上诉人某公司身体权纠纷案件进行调解,找到上诉人某单位的上级主管领导,讲清法律关系和应承担的责任,上诉人同意撤回上诉,并表示及时履行赔偿义务。
6月20日上午,法官们又赶到北安市,对上诉人孙某某、贾某某与被上诉人贾某某等三人赠与合同纠纷案件进行调解。由于是家庭纠纷,双方争议较大,不见面、不通话、不让步。法官首先听取双方当事人对案件的观点意见,摸清双方的诉讼心理和各自所要达到的诉讼目的,找准争议焦点和调解突破口,确定合理可行的调解方案。然后分别找双方当事人谈话,引导当事人正确对待案件,理性分析纠纷产生的原因和双方的责任。最后采取换位思考的方式,引导当事人站在对方的角度考虑问题,情理法相融并重,让当事人感受到法官是真心诚意为他们解决问题,消除双方抵触对立情绪,帮助当事人理清怨气,解开心中的“疙瘩”。经过三个多小时反复细致工作,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此时已是下午1点多,早已过了午饭时间。法官们简单吃了几口饭后,又协助将调解协议中确定的交付房证和给付补偿金内容履行到位,使这起案件得到了圆满解决。考虑到上诉人孙某某、贾某某家在北安,到黑河办理退上诉费还需要花一定费用和时间,法官拿出1780元先行将上诉费和预收的邮寄费退还给了当事人,为当事人节省费用,减轻了诉累。上诉人孙某某深受感动,连连称赞“黑河法院法官真心为老百姓办好事,这样的法官我们信任。”